免用戶籍謄本宣導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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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用戶籍謄本宣導
一、為因應內政部戶籍謄本減量政策,矯正機關獄政管理資訊系統業與戶役政資訊系統連結,民眾至本所申辦各項業務時,機關可代其申請電子戶籍謄本(收容人不同意者除外),民眾免繳付該收容人之紙本戶籍謄本。
二、所稱(電子戶籍謄本)包含收容人全戶戶籍謄本,並含該收容人之個人記事。惟如戶內人口有受家暴者,內政部將不提供該戶資料。
三、申辦各項業務,請儘量以戶口名簿替代戶籍謄本。
四、民眾申辦電子戶籍謄本如有疑問,請洽總務科名籍股,電話 (04)23803642 轉分機 111 或 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