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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臺中戒治所: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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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守則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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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接受自己過去吸毒的錯誤,經常提醒自己:吸毒已經讓我付出很大的代價了。
  2. 不要放棄自己,儘可能尋求社會上可以協助自己的資源。
  3. 當覺得自己受到他人異樣眼光時,應認為每個人都有他自己的問題存在,不必自暴自棄。
  4. 與家人保持良好的互動,用接納、包容的態度與家人相處。
  5. 從事合法、正當的工作,每天踏實的生活。
  6. 徹底遠離吸毒的朋友,讓自己重新開始正常的生活,培養正當的休閒娛樂,人際交往儘量單純化。
  7. 遇到壓力或打擊時,應坦然面對問題不逃避,尋求解決的方法或找人商量,不可以此作為逃避的藉口。
  8. 想用毒品的念頭就像潮水一樣來來去去,當它出現時,找人陪伴或是找事情做來分散注意力,一陣子之後它就會自然消失,要相信自己有抵抗吸毒慾望的能力。
  9. 如果不小心再次接觸到毒品時,並非戒毒失敗,應該更加下定決心告訴自己「我絕對不要再回到過去吸毒整天害怕的生活了」。
  10. 要以戒毒成功的過來人為榜樣,常常告訴自己「別人可以,我也一定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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