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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臺中戒治所: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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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與心理治療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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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DA1999年所出版的藥癮治療原則一書中,指出過去以科學研究為基礎的藥癮治療已有很多,如單純服用戒癮藥物、單純接受心理治療(如諮商、認知療法或動力心理治療)、或合併上述二者。其中,個別、團體諮商或心理治療是藥癮治療是否有效的關鍵因素。在藥癮治療過程中,藉由心理治療可以協助個案處理戒癮動機、學習戒癮技巧、利用具有建設性但與藥物使用無關活動取代原本的藥物使用行為、以及增進其問題解決能力;此外,心理治療也有助於促進個案的人際關係與家庭社會功能(NIDA, 1999)

Navarro, Yupanqui, Geng, Valdivia, Giron, Rojas, Rodriguez, Beletti(1992)的研究發現,有接受物質濫用之行為治療的患者,倘若他們有完成整個療程,那麼他們在672個月的追蹤期中有較佳的預後(在藥物濫用、空閒時間的行為、工作時的行為、社交行為、自我與環境管理行為、問題解決與決策行為、對不合理信念的察覺、評估及修正各方面獲得改善)。

美國聯邦監獄局(Federal Bureau of Prisons)在2001年時對於20個不同的聯邦監獄進行研究,比較760位接受藥癮治療以及809位沒有接受藥癮治療的毒品犯後發現,在獄中有接受完整藥癮治療者,在釋放後6個月的被逮捕率以及再次吸毒的比例明顯較低。

高雄醫學大學醫學系精神科顏正芳醫師,在民國9192年進行為期兩年的研究計劃-應用動機引發治療和認知行為應對技巧訓練以預防藥物濫用行為之復發:建立適用於短期觀察勒戒藥癮個案之心理治療模式,目的在於掌握使用非法物質的個案在觀察勒戒處所的有限時間,依據動機式晤談和復發預防的認知行為治療原則,對使用毒品個案進行10小時的個別治療。結果發現:在進行治療後,個案在提升處理部分復發相關危險性情境的信心有顯著增加,在完成12個月社區追蹤的122人﹙67.8%﹚中,其中在單純使用安非他命的53人中,有8人復發,45人未復發,單純使用海洛因的63人,有25人復發,38人未復發,合併使用兩種者有6人,其中3人復發,3人未復發;比較治療組和對照組的復發比例(經結合家屬回答及司法系統資料)後雖發現並未有統計顯著差異,然經計算其研究內一年內復發率為29.5%,若細比較安非他命與海洛因使用者之治療後復發比為24.3%,仍是稍低於對照組的30.3%。

此外,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束連文主任在九十五年衛生署委託之藥物濫用戒治模式整理研究」論文報告中亦提及,若在門診能夠接續提供心理社會治療或心理社會處置,則個案的接受度較佳,與醫療單住的接觸時間亦較長。而當治療的內容包含維持戒斷狀態的行為治療、給予居住、食物及娛樂活動方面的協助、社交技巧訓練以及輔導就業…等,這些個案再復發使用毒品的情形較少,就業或工作情形也確實會有改善 。

由此可知,心理治療將有助於協助藥物濫用者增進戒癮動機、維持戒癮技巧、改善人際關係、重新復歸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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