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嚴同學 (刊於本所「心世界」季刊第7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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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4-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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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新收二舍2434 嚴同學
也許是年齡的關係,近幾年來思考事情的角度及面對問題的反應和以往有著顯著的不同。尤其是這趟再次的進入監所,寧靜規律的生活,每當臨睡之前,亦或夜半夢迴之時,心境沉澱,反照往事的點點滴滴,格外清晰,已過而立之年,血氣漸退,對以往某些自以為是的行為與觀念,有著較柔軟與較深遠的思考反省方向。
捫心自問,我人無不良嗜好,不賭博、不喝酒,更遑論吸食毒品,對人對事對工作對家庭還算蠻有責任,但為何會舛途多次,下場如斯呢?思維觀照,往日不堪回首之片段,從另一角度視之,就是不懂得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才會有今日之下場。為何說是不懂得而不是不會呢?原因是以往遇到問題或困難時的處理方式,都是用單純與直接反應的心態,不願意去思索有沒有後遺症或無法收拾的後果。
時代愈進步,人際關係愈分歧,處在今日多元、多變且複雜的社會裡,人的能力影響到的層面雖較以往寬廣,但對事物延伸的變化與人性心態的反應卻也越來越無法掌握,尤其資訊發達無遠弗屆,人的價值觀變得越趨膚淺與現實,而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社會上卻處處瀰漫著功利的陷阱。舉例言之,目前盛行的個人信用卡,有哪家發卡銀行的廣告會實實在在的告訴使用人它的循環利息有多高,往後的負擔有多重;清一色都是在強調便捷與優惠,而使用者又有多少人會仔細與踏實去思考償還的能力和信用的後遺症,還有由於網路的發達,上網即可投入交友的男女關係和感情,與新潮的戀愛方式,其現象往往只是飲鴆止渴,處理的極不成熟,由劈腿一詞,在在都忽略了正常人心理與生理承受的能力和為自己行為負責的底限。
不同行為的同一現象,某些犯罪者(包括自己)當他想獲得不義之財時,先不考慮立場,受害人受傷害之道德與良心問題,其欺己的原因,也許是父母妻兒有某些急迫的需要,也許是工作或朋友有著不得已的壓力。只是在犯案之初,他們從不去思索如果被捕,一切負面的現象,自己是否承擔得起,是否會拖累於家人。一昧的用案成後所獲得的金錢能解決多少問題,能享受多少企盼已久的奢願來迷惑自己,而往往事實都是事與願違的。
生物繁衍有其軌跡,人類生存亦有應遵循的法則,許多事不能一蹴可及的就急不得,長久的基業往往都是循序漸進、踏實得來的。處理事情,我們要衡量自己的能力,對自己的行為負責要有宏觀的角度,凡事我們只要把握當下,盡力即可。所謂我思故我在,任何關係都是因為自己存在著才存在,要能先學會愛自己才能愛別人,有許多責任的承擔不光是眼前的,而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必需有務實的觀念,莫自己騙自己,為了得到眼前的利益,而傷害及耽誤了真正該負的責任,寄語鐵窗內若有同感的同學們,如何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一定要建立在愛惜自己、保護他人的原則下,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