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所現有工友預估職缺1名,如有意願移撥至本所服務者,需為中央機關所屬各機關、學校之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請於114年10月15日前(以郵戳為憑)備妥相關文件逕送或掛號郵寄本所;非中央機關現職人員者,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