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臺中戒治所公告本所113年農曆春節期間辦理接見及開放受戒治人家屬送入飲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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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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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依戒治處分執行條例第21條規定及法務部矯正署112年12月20日法矯署安字第11204009910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春節期間辦理接見登記時間為每日上午8時30分至11時止,辦理接見日期如下:
(一)113年2月9日(週五,除夕)。
(二)113年2月12日(週一,初三)。
二、受戒治人家屬(含最近親屬)送入飲食日期及時間如下:
(一)農曆春節前:113年2月5日(週一)至同年2月7日(週三)每日8時30分至16時止。
(二)農曆春節期間:113年2月9日(週五,除夕)、同年2月12日(週一,大年初三)每日上午8時30分至11時止。
(三)受戒治人家屬送入飲食,依規定不得超過2公斤,並以1次為限。
三、如有疑問,請洽本所戒護科楊先生,電話:04-23803642轉分機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