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依法務部矯正署111年10月17日法矯署安字第11104005200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為配合防疫政策及考量民眾接見便利性,本所即日起恢復辦理彈性調整接見。
二、請民眾辦理接見時,配合戴口罩、量測體溫及酒精手部消毒等相關防疫措施。
三、如有疑問,請洽本所戒護科,電話:04-23803642轉分機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