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一、辦理時間:111年9月1日(星期四)上午9時起至12時止。
二、申請條件:111年8月23日(含)前入所收容人均得申請,除受法院諭令禁見或活動當日仍於違規考核期間者不得申請。
三、本次僅限撥打中華電信公司行動或市話門號,相關活動訊息於本所全球資訊網公告,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