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所新冠肺炎相關防疫措施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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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依法務部矯正署111年6月27日法矯署醫字第11106003130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所防疫作為均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辦理。
二、每月辦理公費Covid-19新冠肺炎疫苗接種,鼓勵收容人踴躍施打。
三、凡感染確診收容人即予專區隔離及就醫治療,並每日查看感染者身體症狀,如有異常,立即安排就醫,並給予最妥適的處置。
四、密切接觸者及一般收容人均分艙分流安置,且相關處遇不受影響,如有身體不適,立即安排就醫。
五、本所備有充足量防疫物資及消毒備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