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臺中戒治所公告本所111年清明連假期間辦理接見日期及相關防疫措施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4-12
- 資料點閱次數:524
公告事項:
一、清明連假期間辦理接見登記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至11時止,下午1時30分至4時止,辦理接見日期如下:
(一)4月3日(星期日、假日接見),開放辦理接見。
(二)4月2日(星期六)、4月4日(星期一)至4月5日(星期二),不開放辦理接見。
二、為因應新冠肺炎疫情,請辦理接見、送入財物或外門市購物民眾,配合全程配戴口罩及量測體溫,遵守實聯制、禁止飲食等相關防疫措施。
三、考量疫情仍有變化,倘疫情趨嚴,將另行公告暫停辦理假日接見。
四、如有疑問,請洽本所戒護科,電話:04-23844696。